上星期六,去听了黎明的演唱会,自己买的票。若干年前,我曾经用了一年的奖学金加上一些打工所得买了最贵的票子,380块,第十排。而这次,我买了最便宜的票子,180块,坐在几乎是最后一排,不知道算不算好运,因为人很少,我们往前挪了很多,坐在正对舞台的地方,感觉还不错。上次是在八万人,这次是在万人,无论音响或是视野都舒服的多。
也许,这是青春的一次纪念吧。最早爱上黎明,是看了《人在边缘》,他那种不羁和潇洒,彻底击垮了我等一群女孩子。蜗牛说,黎明最致命的就是他那种坏人当中好人的气质。确实如此,当时心动的不行,觉得自己读大学的时候也要找这样一个男朋友。后来大学里曾经认识一个人,现时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以及其他,只记得有一次坐在学校后门的大排档上,他喷着烟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,我犹豫着,他用手挥了一下我面前的烟圈说,算了。我的心里,立刻痛了一下,那种似曾相识的场景让我汗颜,当这样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时,我却如此现实。
演唱会前,我做了一些准备工作。几年前的那次,根本不需要准备,从头跟唱到尾,所以当别人事后说音响效果不好的时候,我几乎也没有觉得。而这次,我却没有了这样的自信,从网上下载了很多老歌,上下班的时候听着。后来证明了我两点的疑虑是多余的,其一,我担心他会因为照顾上海观众而唱国语歌,结果他连心在跳都选了粤语;其二,我担心我复习的歌太老,他会以唱后期的那些电子舞曲为主,结果,他几乎没有唱新歌,从头到尾都是唤起记忆的旋律,上次他曾经穿着皮衣、戴着墨镜,大跳热舞,这次他连唱happy2000都穿着西装,不知道是返朴归真呢还是真的老了,但我始终觉得,这种风格更适合他。
上次根本没有注意他唱歌的好坏,这次却认真地听了。十几年过去,他的唱功真的进步了很多,可能还是会有很多人说,他帅不如刘德华,唱不如张学友,舞不如郭富城,但是我还是那样地倾心于他。据说,他现在爱上了一个女模特,我觉得,对这个年纪的男明星来说,绯闻是好事,终于也还是要有个归宿。
边看边和蜗牛讨论,黎明从本质上说,还是个北京人,即使他说着一口地道的广东话。
这次看演唱会的人真的不多,气氛也绝没有办法和超女相比,但再一次与黎明如此接近,还是让我心潮澎湃。也许,这是他最后一次来上海开演唱会,我庆幸自己买了票。黎明变得很温柔,不停地劝内场的歌迷坐回位置,小心烟火,在最后一首情深说话未曾讲唱完以后,只有10点钟,他说再见,外面天冷地滑,大家要小心,不要忘记随身物品。然后他就跑下了舞台,再也没有出现。没有人喊安可,大家都静静地退场了。我真不敢相信,这一场青春的纪念,就是这样的结束了。